分享按钮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新闻动态 > 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已经给大家勾画了重点内容,几个要点再提一下:

1、明确了央企党委对内控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

2、年度重大风险评估报告又被单独要求提交,3月20日截止;

3、企业需每季度报送季度重大风险监测报告;

4、编制2023-2025年内控体系监督评价工作规划;

5、中央企业内控体系工作报告,4月30日截止。
关注公众号
国资、国企单位实名添加张国良老师微信进入:“国资国企交流群”
群内将不定期分享:公司法人治理、国企改革、集团治理、董监事履职、集团管控、大监督体系、风险防控、党建党群、纪检监察、审计、法务、人力资源等方面以及专家解读、案例分析等资料。面向全国的国资国企的朋友开放,欢迎大家入群交流!

入群流程:
1、扫描识别下方二维码,添加群管理员张国良老师好友;
2、编辑姓名+部门+单位名称提交名片审核;
3、审核通过后管理员邀请入群,修改群昵称为姓名+部门+单位简称,自觉遵守群规,营造良好交流氛围。




版权所有 © 中企培(北京)企业管理中心   京ICP备1301222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