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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期《民法典》合同编、担保编专题解读暨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实务培训班 培训地点:青岛市 培训时间: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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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民法典》合同编、担保编专题解读暨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实务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规范的合同管理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由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合同编是民法典分则各编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合同法的基础上对于合同订立、撤销等多项内容做了新增和调整。为帮忙企事业单位深入了解掌握《民法典》合同编及担保编最新发展变化,进一步提高单位全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升企业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控制和防范经营风险、法律风险,进一步健全内控风险管理体系,中企培企业管理中心、中国董事监事培训网经研究决定举办“《民法典》合同编、担保编专题解读暨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实务培训班”。培训班将结合实际案例,深入剖析,从民法典之合同编所涉及的合同基本要素,合同的拟订、审查、应对措施等方面入手,讲授合同管理事务中的关键控制节点及注意事项,希望各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第一部分:《民法典》合同规则
1、总则重大问题新解
(1)合同订立规则;(2)合同效力规则;(3)合同谈判中允诺条款的效力;(4)合同履行规则;(5)情势变更规则;(6)违约责任规则;(7)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规则; (8)格式合同规则。
(二)《民法典》典型合同重点规则新解
(1)买卖合同; (2)借款合同; (3)保理合同; (4)合伙合同。
(三)后《民法典》时代合同订立、审查、履行与管理
(1)合同订立风险识别与管控; (2)合同履行风险识别与管控; (3)合同审查; (4)合同管理。
第二部分:《民法典》下的担保规则新解
1、保证合同
2、担保物权规则
3、非典型担保规则
第三部分:电子合同若干重要法律问题与风险防范
1、电子合同的订立注意事项;
2、电子买卖合同效力;
3、电子格式合同的效力;
4、免责条款的使用和法律限制;
5、电子合同履行瑕疵;
6、效力待定的买卖合同;
7、电子合同终止、解除、违约;
8、电子合同陷阱和欺诈的防范。
第四部分:新冠疫情下商事合同纠纷应当关注的法律问题与企业应对策略
1、最高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办理涉新冠疫情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2、新冠疫情对商事合同纠纷案件类型的影响及法律性质、处理原则;
3、新冠疫情下合同纠纷中的违约责任与损害赔偿问题;
4、新冠疫情下商事纠纷中的时效及程序问题与企业应对策略。
二、参加对象
各单位总经办、综合管理部、法律事务部、法律合规部、法律顾问室、企业管理部、合同管理部、规划发展部、风险控制部、财务部、纪监监察部、审计监察部、招投标、采购总监/经理、销售总监/经理及合同管理相关人员等。
三、培训时间地点
第6期 2021年4月26日-4月29日 重庆市(4月26日全天报到)
第7期 2021年5月10日-5月13日 上海市(5月10日全天报到)
第8期 2021年5月19日-5月22日 贵阳市(5月19日全天报到)
第9期 2021年5月27日-5月30日 青岛市(5月27日全天报到)
第10期 2021年6月7日-6月10日 北京市(6月7日全天报到)
第11期 2021年6月17日-6月20日 南宁市(6月17日全天报到)
第12期 2021年6月25日-6月28日 大连市(6月25日全天报到)
四、网络查询
中国董事监事培训网(www.chinadsjs.com)
五、报名办法及要求
1、因本通知发放范围有限,敬请各收文单位协助转发通知并认真组织本地区、本单位相关人员统一报名,各收文单位也可直接报名。
2、请参加研修班的同志将报名回执(见附件)逐项填好后发电子邮件至zhongqipei@163.com。
培训班详细报到地点及乘车路线收到报名回执后在每期开班前一周发放。
六、收费标准
培训费2980元/人,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培训费报到时现场交纳或者提前电汇至我中心账户。
户 名:中企培(北京)企业管理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四道口支行
银行帐号: 0200049309201023559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8517055、63308361
联 系 人:张国良 13910007503 
微信咨询:13910007503
QQ 咨 询:563076378
报名邮箱: zhongqipe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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